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/台北報導
政府近年因鼓勵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,所以在房地合一2.0版本中給予出售都更危老重建,第一次移轉且5年內交易,給予20%稅率,除此之外,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的房地交易,也屬於該輕稅範圍內。
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王進祥分析,依據房地合一1.0版本,是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日期判斷,房地合一2.0上路後,為個人及營利事業提供土地、合法建築物、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者,其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且持有期間在5年內之交易,維持20%稅率。
都更危老地主分回戶,第一次移轉5年內出售,享20%輕稅。圖/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
不過,王進祥提及,地主出售都更宅還是要觀察「土地持有期間」,因為成屋後建物課稅持有其間標準,是依據土地持有期間去認定。
除了都更危老之外,也適用20%稅率的包括,個人及營利事業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房地後,持有期間在5年內之交易;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地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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